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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試官最愛考的 JS 原型鏈

Jul 25, 2020 Max Lee

JavaScript 是一種基於原型,而不是基於類的物件導向語言。由於這個根本的區別,使它在如何創建物件的層級結構,以及如何繼承屬性和它的值上,顯得有點模糊。 -- MDN

JavaScript 的原型鏈一直都是大家比較懼怕的一部分,但其實並不是因為它過於艱深,而是因為它的概念很抽象,且初期的前端開發中也不是常常遇到,導致要學習起來會比較困難。

我自己也是花了不少時間在理解,而今天希望可以透過我的思考方式來和大家一起認識原型鏈。


背景觀念

在正式開始之前,想先問問大家有沒有聽過 物件導向(Object-oriented programming;OOP)? 物件導向是一種程式設計模式,在其概念中,軟體是由無數個物件交互合作所組成的,換句話說「物件」就是程式的基本單位。

可能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它的意思,但沒關係,我們今天不會深入這個主題,會提到物件導向是因為 JavaScript 是一個支援物件導向設計的程式語言,而能夠支援的秘密就藏在原型鏈裡面。


雖然說 JavaScript 支援物件導向,但它的設計方式和一些常見的程式語言不太一樣,程式語言可以簡單分為下面兩種:

  • 基於類別(Class-Based): 擁有「類別」與「實例」的概念,類別定義了某種物件的屬性,而實例是由類別產生的物件。比如 Java 和 C++。
  • 基於原型(Prototype-Based): 沒有類別與實體的概念,它只有物件,新物件在初始化時以原型物件為範本獲得屬性,比如 JavaScript。

透過上面的描述我們知道了 JavaScript 並沒有類別與實體,但你可能聽過有人會在 JavaScript 的領域提到過類別,或是看過 ES6 的 Class,這是怎麼回事呢?這件事情其實常常被誤會,或許是因為基於類別的程式語言比較廣為使用,所以大家就以習慣的「類別」和「實例」來稱呼 JavaScript 的建構函式和物件了,而 ES6 的 Class,僅僅只是簡化原型鏈操作的語法糖。


何謂原型?

指某種新技術在投入量產之前所作的模型,未來將以其作為核心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製作、改造或重組。

舉個簡單的例子,貨車可以說是依照汽車的原型製造的,它和汽車有共通的屬性,像是有車門、車輪,需要燃料等等。若是用程式碼來體現這個概念呢?

下面是一個叫做 Car 的物件,若現在將它作為一個「原型」,並請你以此原型製作出 六輪雙門柴油貨卡,你會怎麼做呢?

const Car = {
  wheel: 2,
  door: 4,
  fuel: "汽油"
};

若你不曾接觸過原型鏈或建構函式,你可能會定義一個 Truck 物件,然後調整一下屬性的值。 這個方法可以得到正確的結果,但它其實在意義上是錯的,因為你是「重新」製造了一個新的物件,而不是「基於」原型建立的。

const Truck = {
  wheel: 6,
  door: 2,
  fuel: "柴油"
};

這時候你可能會改成將 Truck 賦值為 Car 然後修改屬性的值。 但這個方法不只沒有新物件被建立,連 Car 的屬性都會一起被改掉,因為 Truck 其實是指向了 Car 的參考。

const Truck = Car;
Truck.wheel = 6;
Truck.door = 2;
Truck.fuel = "柴油";
console.log(Car.wheel);  // 6

可見平時的基礎觀念沒辦法實現「原型」的概念,這會使物件導向沒辦法實踐,因此我們該來認識「建構函式」了。


建構函式與實例 Constructor & Instance

前面有提到 Java 是基於類別的程式語言,會利用類別來建立實例,而在類別裡會有個很特別的函式叫做「建構函式」,他會進行實例的初始化,用來設定一些實例的基礎屬性。

我們先來看看 Java 在建立實例時的語法:

Foo foo = new Foo();
// 以Foo這個類別來建立一個實例foo

在 Java、C++ 中都會使用 new 這個關鍵字來產生新的實例,而 JavaScript 就也把 new 拿來用了,不過 JavaScript 並沒有「類別」,new 後面該接什麼呢? JavaScript 的設計者就想到了,既然類別裡都一定要有建構函式,那乾脆 new 後面就接一個函式吧。

function Car(wheel, door, fuel) {
  this.wheel = wheel,
  this.door = door,
  this.fuel = fuel
};
let Truck = new Car(6, 2, "柴油");

可以看到 Car 其實只是一個普通的函式,但如果你用 new 運算子來呼叫它的話,JavaScript 就會將它視為建構函式。 而 Truck 就是透過 Car 新建出來的實例,印出來會長這樣:

// console.log(Truck)
Car {
  door: 2
  fuel: "柴油"
  wheel: 6
  __proto__: Object
}

你會發現 Car 確實依據我們傳入的參數把 Truck 的相關屬性給設定好了,而且在前面標註了 Car,以此說明 TruckCar 的實例。


原型與繼承 Prototype & Inheritance

當然實體與建構函式之間的連結不僅僅只是一個標記那麼簡單,它們各自有著特別的屬性,讓 JavaScript 能夠實踐所謂的「繼承」,而現在我們就要來深入認識這些屬性。

# prototype

在 JavaScript 裡,每個函式都擁有 prototype 這個訪問器屬性,而建構函式也是函式,當然就也有 prototype

* 訪問器屬性 - 你可以把它當成一種隱藏的內建屬性,所以平常不會注意到。

// console.log(Car.prototype)
{
  constructor: Car(wheel, door, fuel),
  __proto__: Object
}

Car.prototype 我們可以稱之為 Car 的原型,在原型中會有兩個固定的訪問器屬性:

  • __proto__: 後面會再介紹,這裡暫時先跳過。
  • constructor: 中文翻譯就是建構函式,有趣的是它的值就是原本的 Car,所以會造成一個很特別的現象。
console.log(Car === Car.prototype.constructor); // true
console.log(Car === Car.prototype.constructor.prototype.constructor); // true
console.log(Car === Car.prototype.constructor.prototype.constructor.prototype.constructor); // true
...

# __proto__

在 JavaScript 裡,每個物件型別的變數都有 __proto__ 這個訪問器屬性,而實例就是物件,當然就也有 __proto__

* 物件型別(Object) - 例如:物件、陣列、函式、日期等。

// console.log(Truck.__proto__)
{
  constructor: Car(wheel, door, fuel),
  __proto__: Object
}

Truck.__proto__ 印出來後就會發現它跟 Car.prototype 長得一模一樣,所以我們可以來做個大膽的假設:

身為一個實例,Truck 應該繼承 Car 類別的屬性,但 Car 只是建構函式而不是真的類別,所以 JavaScript 為函式設計了 prototype 屬性,讓實例被創建時,可以繼承建構函式的原型。

要證明這個假設也很簡單:

console.log(Truck.__proto__ === Car.prototype); // true

Truck.__proto__Car.prototype 不只是長得一樣,它們指向的就是同一個物件,所以 Truck 確實繼承了 Car 的屬性。


new 運算子

現在知道當我們在創建實例時,主要會有兩件事情發生:

  • 實例會被初始化,並透過建構函式新增屬性
  • 實例的 __proto__ 會被指向建構函式的 prototype

但這些事情怎麼發生的?而且為什麼在 Car 裡面使用 this 會是幫實例加上屬性呢? 正常來說函式中的 this 指向的應該會是 window,所以要是你直接執行 Car 的話,應該是 window 會被設定屬性才對:

Car(1, 1, "空氣");
console.log(window.door); // 1

其實一切的關鍵都在於 new,我們可以用函式來模擬 new 做的事情:

function newObject(Constructor, arguments) {
  var o = new Object();  // 1. 建立新物件
  o.__proto__ = Constructor.prototype;  // 2. 重新指向原型
  Constructor.apply(o, arguments);  // 3. 初始化物件
  return o; // 4. 回傳新物件
};
let Truck = newObject(Car, [6, 2, "柴油"]);

  1. 建立新物件: 建立一個新物件,起初這個物件的 __proto__ 指向的會是 Object.prototype
  2. 重新指向原型: 重新將 __proto__ 指向建構函式的原型,使物件成為建構函式的實例
  3. 初始化物件: 執行建構函式,但利用 applythis 指定給實例,這樣才能為它新增屬性
  4. 回傳新物件: 最後回傳這個處理完成的實例

new 背後做的事情不是很複雜但卻很重要,它將實例以及原型之間建立了連結。


原型鏈 prototype chain

new 負責將實例的 __proto__ 指向建構函式的原型,但 Car.prototype 中卻又看到另一個 __proto__,它會指向誰呢?

// console.log(Car.prototype.__proto__)
{
  constructor: Object(),
  // ...其餘省略
}

我們把 Car.prototype.__proto__ 印出來後發現裡面一樣有 constructor,指向的是 Object 這個建構函式。 而這個線索告訴了我們,原來 Car.prototype.__proto__ 指向的是 Object 的原型,驗證了一下也確實如此:

console.log(Car.prototype.__proto__ === Object.prototype); // true

更重要的是物件之間的繼承關係,原來是一個接著一個不斷延續的,看起來就像條鎖鏈一樣。

Truck.__proto__ // Car.prototype
Truck.__proto__.__proto__ // Object.prototype
Truck.__proto__.__proto__.__proto__  // null

不過原型鏈也是有終點的,Object.prototype.__proto__ 指向的是 null,代表 Object 是原型鏈的最頂端,這也是為什麼會說 JavaScript 中一切都是物件的原因了。用圖像表示應該可以更容易理解:


原理的實際體現


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感受到 prototype 帶來什麼特別的益處,因為我們還沒有開始利用它,這也是為什麼 Car.prototype 裡面除了訪問器屬性外什麼都沒有的原因。

// console.log(Car.prototype)
{
  constructor: Car(wheel, door, fuel),
  __proto__: Object
}

假設要為 Car 的實例加上一個 drive 的函式,我們已經知道在建構函式裡多寫行程式碼就可以辦到:

function Car(wheel, door, fuel) {
  this.wheel = wheel,
  this.door = door,
  this.fuel = fuel
  this.drive = function() {
    console.log(`消耗${this.fuel}前進`)
  }
};
let Truck = new Car(6, 2, "柴油");
let Gogoro = new Car(2, 0, "電力");

Truck.drive(); // 消耗柴油前進
Gogoro.drive(); // 消耗電力前進

不過 drive 其實在每個實例中都是做同樣的事情,應該是可以抽出來共享的,如果用上面這種方式寫的話,反而會造成記憶體空間的浪費:

console.log(Truck.drive === Gogoro.drive); // false

上面的等式不成立表示兩個實例中的 drive 雖然長得一樣,卻是兩個不同的函式,為了解決這個缺點可以這樣做:

function Car(wheel, door, fuel) {
  this.wheel = wheel,
  this.door = door,
  this.fuel = fuel
};

Car.prototype.drive = function() {
  console.log(`消耗${this.fuel}前進`);
};

let Truck = new Car(6, 2, "柴油");
let Gogoro = new Car(2, 0, "電力");

Truck.drive(); // 消耗柴油前進
Gogoro.drive(); // 消耗電力前進

console.log(Truck.drive === Gogoro.drive); // true

我們把 drive 抽出來放進 Car 的原型裡,這樣就算是不同的實體,操作的還是同一個函式,因為它們呼叫的都是 Car.prototype.drive

不過你可能會驚訝 drive 其實不是 Truck 的屬性之一,而你能夠呼叫它是因為 JavaScript 如果在物件中找不到某個屬性時就會去 __proto__ 裡面找,一路找到 Object.prototype

Truck.hasOwnProperty("drive"); // true
console.log(Truck.drive === Truck.__proto__.drive); // true

而這也是為什麼當你在 let today = new Date() 後可以使用 getMonth()getDate() 等方法的原因,這些 methods 實際上是在 Date.prototype 裡,甚至下面這些你平常在寫語法背後也是同樣的道理:

let obj = {}; // new Object()
let arr = []; // new Array()
let fn = function(){}; // new Function()

結語

過了今天會發現其實平常我們就已經在「原型鏈」的架構下撰寫 JavaScript 了,或許目前還用不到 JavaScript 的類別(當然不是真的類別),不過你現在已經知道箇中玄機了,所以假使未來有使用的需要或甚至在面試時被面試官問到,相信你已經可以應付得宜了。


參考資料: